设为首页  |  加入收藏
 
 首页 | 后勤概况 | 后勤新闻 | 机构设置 | 管理规定 | 政策法规 | 下载中心 | 计划生育 
当前位置: 首页>>计划生育>>正文
 
申领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的相关规定
2015-02-10 13:27   审核人:

1.那些夫妻可以申领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

(1)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;

(2)夫妻原没有子女,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;

(3)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一个子女,另一方未生育子女,再婚后不再生育的;

(4)再婚夫妻原各生育一个子女,新组建家庭有一方原有子女的;

(5)夫妻生育的第一个子女死亡后,又生育了一个子女,不再生育的;

(6)夫妻依法生育了两个子女,其中一个子女死亡,现只有一个子女,不再生育的;

(7)离婚或丧偶的家庭,原没领证的。

2.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怎样领取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

在孩子出生当月,携带河西区人口家庭公共服务中心开具的《天津市一孩生育服务证》、医院开具的《新生儿出生证》、夫妻双方户口本、身份证到办理《领取生育一孩证明》的社区居委会所在街的计划生育办公室,领取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。

关闭窗口
  服务指南
· 商店服务
· 膳食服务
· 医疗服务
· 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
· 后勤所属部门办公电话
· 申请使用报告厅应履行...
· 系、部、社团搞活动临...
· 零星碎修、维修应履行...

天津体育学院后勤处  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