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院办公室负责报告厅使用的批准工作。使用部门到院办填写“报告厅使用通知单”。经院办主任签字并且盖章后安排使用。使用单位将通知单至少提前一天送到后勤管理处物业科。
2. 音响设备。使用部门音响设备专人专管。音响师负责音响使用前的准备及使用后的验收,并对使用过程负责。音响灯光控制室非操作人员禁止入内。
3. 安全保证。使用部门负责在约定范围内人员的入场、净厅;负责厅内秩序;以及在紧急情况下所有人员的疏散工作。
4. 赔偿标准。使用方在使用时间内,对厅内的设施设备造成损坏、丢失的照价赔偿并且负责复原;恶意破坏的双倍赔偿;赔偿标准见“天津体育学院报告厅物品赔管理办法”。
5. 使用报告厅的部门应遵守公共道德,自觉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:
① 报告厅内禁止随意张贴、装饰和喷洒各种气体,禁止踩踏地灯;
② 报告厅内禁止吸烟及携带各种食品、饮料,禁止吃口香糖;
③ 禁止穿拖鞋、吊带装、超短裙、超短裤等衣冠不整者入内;
④ 报告厅内禁止乱扔纸屑、禁止随地吐痰、禁止乱涂乱画。
后勤管理处